如我在诉丨山村里的暖心调解
发布时间:2024-12-24 20:51:31 作者:佚名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同眼看要到期了,他们还欠村民们两年的租金没给,万一哪天老板跑了咋办!”村干部急切地求助法官时说。
近日,抚松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团队冒着零下20度的严寒,赶往30公里外的抚松镇某村,去帮助31户农民现场开展立案调解工作,此举让案涉村民很暖心。
此前,辽宁某公司抚松分公司,与该村31户农民同时签定9年共计189.55亩土地流转合同,用于发展黑果花楸特色项目,合同约定了每户每亩地年租金,约定每年4月1日被告公司给付出租人租金。合同生效后,被告公司向村民们连续履行了七年的给付租金义务,就在剩最后两年的流转期限时,被告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欠案涉31户农民土地租金共计132685元。
为了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村党支部书记将租地农户们的诉求反映到了抚松法院。考虑到要立案的村民人数较多,以及案涉村民有的年龄偏高、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等实际情况,法院立即启动“便民巡回法庭”,诉讼服务团队进驻该村,帮助案涉村民办理诉讼相关手续,同时约见案涉被告公司法人到场开展调解工作,切实让“一站式”诉讼便民服务在基层走深走实。
“在家的能有多少户?外出回不来的又有多少?实在回不来的可办理委托手续,但要视频连线取得对方同意!”现场,办案工作人员在村干部的全力配合下,大家分工明确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核对信息、填写手续、复印证件、审查材料、远程确认、入户上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当年租地价格大伙觉得有点儿低,剩这两年希望给涨涨?”
“公司效益实在不好!不然也不会拖欠到现在!再增加租金确实很难!”
“其实咱都是农民出身,都不容易!虽说土地流转这些年里粮食价格有涨有降,但公司赢利的时候大伙不也没找咱吗?给涨涨并不过分!”
调解中,法官同被告公司负责人耐心沟通交流,最终促成被告方同意上涨了每亩地的年租金,被告公司负责人同时保证将在2025年2月1日前付清全部欠款。调解工作取得成功,在场农民开心不已。
当日,诉讼服务团队从上午九点一直工作到傍晚五时左右,顺利完成全村31户土地流转案涉农民立案工作,其中包括10户离村外出农民的远程确认、办理委托等相关司法程序,涉农31件案子在法官的诉调对接下圆满划上结案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