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教育局文件
松教初[2011]4号
松溪县教育局关于县实验幼儿园
20__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意见
县实验幼儿园:
现就县实验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按该意见做好招生各项工作。
一、招生规模
县实验幼儿园2011秋季小班计划招收5个教学班(每班25人)共125人,除28名旧生(其中小小班24人、小班复学等4名人)外,共计招收新生97人。
二、报名对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__年8月31日前出生)均可持户籍簿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实验幼儿园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新生人数时,将用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园1
1、幼儿本人户籍和父母一方户籍都在松源镇或河东XX的。
2、幼儿本人户籍和父母房产在松源镇或河东XX的(需提供房产证)。
3、父母在松源镇或河东XX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
4、只幼儿本人户籍或只父母一方户籍寄挂在松源镇或河东XX的亲友户籍上的(即“挂户”或“寄户”)。从20__年秋季开始,凡20__年8月13日以后办理的“挂户”或“寄户”,将不予认可。
5、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日程安排
1、公示招生方案(8月13日)
2、家长到实幼报名(8月26日)
3、公示报名情况(8月28日)
4、公开摇号(8月29日)
四、注意事项
1、县实验幼儿园要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根据本文件要求,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方案,于8月13日前将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2、招生工作是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实幼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设置专门的招生工作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Copyright © 2019- bebb.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