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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频繁调动工作岗位,员工能否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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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公司随意调动工作岗位,劳动者可以辞职并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补偿按三倍数额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具体补偿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司随意调动工作岗位的情形,其劳动者是可以以此辞职,获得经济补偿的,其补偿的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其具体补偿金额请以实际为准。

拓展延伸

员工权益保护:公司频繁调动工作岗位,员工是否享有赔偿权利?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在公司频繁调动工作岗位时,确实享有一定的权益保护和可能的赔偿权利。根据具体情况,员工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是否有权要求赔偿:1)是否存在合同约定或公司规章制度对工作岗位变动进行或赔偿规定;2)频繁调动是否超出了合理范围,导致员工利益受损;3)员工是否因频繁调动而导致经济损失,如搬迁费用、交通费用等。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维权。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结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证据进行评估和判断。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公司频繁调动工作岗位时,可能享有一定的权益保护和赔偿权利。具体赔偿金额和标准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资等因素来确定。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或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维权。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结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证据进行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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