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被前妻私自带走的处理办法是:
1、如果前妻强行将女儿带走,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抚养权问题进行协议。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3、人民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养的,要遵照判决执行。如果一方违反判决书,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严格意义上说,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孩子,视抚养权归属而定,若没有抚养权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作为父亲或母亲的探视权、抚养权,也变相剥夺了孩子的亲权,但是这个实践中很难认定。其行为违法层面很难鉴定,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应该合理协商解决。
一般情况下,无抚养权抱走孩子不会被直接拘留。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带走孩子的这种做法不合法,对孩子也是不利的。如果是通过判决来认定孩子抚养权的,那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把孩子带回。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孩子抚养权协议的,那要再次到起诉,请求确认抚养权归属,再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Copyright © 2019- bebb.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