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解析: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不可违抗性:重点在违抗,在于法律,是指法律至上法律是最高的权威,违法必究是一个很重要的表现。普遍适用性:是指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反复适用、重点在于适用,在于人。法律优先原则:是指在上一位阶法律规范已有规定的情况下,下一位阶的法律规范不得与上一位阶的法律规范抵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不可违抗性:重点在违抗,在于法律,是指法律至上法律是最高的权威,违法必究是一个很重要的表现。普遍适用性:是指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反复适用、重点在于适用,在于人。法律优先原则:是指在上一位阶法律规范已有规定的情况下,下一位阶的法律规范不得与上一位阶的法律规范抵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行的目的是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规范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 诉讼 。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 法规 、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形式上的特征:1.行没有统一的法典2.行律规范的形式渊源种类不一、数量繁多内容上的:1.调整对象的确定性2.行内容的广泛性3.行内容的相对易变性4.行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范围的交融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行没有统一的法典;2.行律规范的形式渊源种类不一、数量繁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第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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